业主收楼多年却拿不到房产证 |
发布者:广州惠康验房 发布时间:2016-04-26 浏览次数:2035 次 |
为了一张房产证,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中翠屏·富通雅苑的400多户业主忙碌了4年多,他们打过官司、协商过、求助过媒体,至今依然毫无头绪。早在2012年初,就有业主逐渐入住小区,然而至今依然没能拿到房产证。原来,当初开发商当作卖点宣传的N+1户型无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原本以为多了一间房,却正是因为这间房,搞到迟迟无法住得安稳。目前,规划部门和城管部门已介入协调。 家住A栋的业主梁女士告诉记者,她2010年签购房合同,花了约140多万元,买下一套约99平方米的住房。但是,收房两年后,房产证依然没有动静。2013年11月,一纸广州市规划局《关于暂不同意规划验收的复函》让业主们恍然大悟。复函称该小区“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将工作阳台、花池封闭,将部分花池改为阳台使用”。原来,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是N+1户型导致规划验收没法通过,而这正是开发商卖房时最大的卖点。 业主李阿姨指着家中的小卧室告诉记者,这间小卧室就是将工作阳台封闭后改造而成的。“这样,我们原本两房一厅就变成了三房一厅,利用的空间大了。”李阿姨就是看中了这种户型,所以买下了其中一间商品房。为此,业主和开发商展开了拉锯战。2013年年底,开发商曾给出方案:按照规划报建进行整改,拆除本应是工作阳台的房间窗户。对此,不少业主表示不满。 由于双方无法协商拿到房产证,业主们将开发商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记者从业主提供的2015年3月20日广州天河区法院的判决书中看到,法院认定根据协议“收楼之日两年内办妥房产证”,开发商直到2014年1月7日(收楼之日两年限期)未能取得房屋的权属证明,开发商属违约。虽然开发商一再张贴《配合整改的书面通知》,但没有涉及施工的安全问题和施工期间业主的居住问题。判定开发商同样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支付违约金。不过,业主梁女士坦言没有收到赔偿。 广州惠康验房公司梁工介绍:很多业主收楼的时候只关注房屋质量问题而忽略了房子本身是否拿到国家的许可证,导致最后收楼了却拿不到房产证。业主收楼首先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人防、环境、消防、规划等部门的许可证书。不然花大把钱买了个房子却办理不了房产证。 |
[ 返回上一页 ] |
版权所有:广州惠康验房收楼公司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07015732号
联系电话:020-85697523 传真:020-85697523 邮箱:huimin@huikangyf.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棠东荔园新街 邮编:510710 技术支持:名联网络